校园宁静治理处职责
校园宁静治理处作为维护学校宁静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卖力校园内治安宁静、消防和交通宁静、政保事情、户籍治理及综合治理等方面事情。其具体职责任务:
(一)卖力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查事情。
(二)卖力视察、处置惩罚校内发生的一般性治安案(事)件和一般性刑事案(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重大治安、刑事案(事)件,实时处置突发事件。
(三)卖力校园秩序的治理、维护,即规范校园内部种种商业网点,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进行摆摊售卖。
(四)卖力对校园消防宁静事情实施监视、检查 ,即定期进行消防宁静大检查,监视、检查剧毒、易燃、易燥等危险物品的治理使用,确保宁静。
(五)卖力校园交通秩序的治理和维护。
(六)卖力校园政治守卫事情,即分析影响学校宁静稳定的种种不安宁因素,接纳有效措施,预防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做勤学校重点人的羁系及外籍教师挂号存案事情,协助公安、宁静机关查破重大政治案件,
(七)卖力全校师生宁静知识的宣传教育事情,努力提高师生宁静防范意识。
(八)依据有关户籍治理的目标政策和划定,卖力全校学生和教职工团体户籍的治理、服务事情。
(九)卖力校门和相关楼宇的治理。
(十)卖力学校种种大型运动的宁静守卫事情。
(十一)卖力种种案件、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及现场的掩护、看守和照相事情。
(十二)卖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事情,定期排摸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并将问题、隐患实时上报。
(十三)增强与警务室的事情联系,开展校园相关宁静守卫事情
(十四)努力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及上级公安宁静机关交办的其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