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反恐怖事情实施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反恐怖事情,实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种种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师生的生命工业宁静,营造稳定的政治和治安情况,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规则,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预防和处置在学校内发生的以破坏公共宁静和师生员工生命工业宁静为目的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罗:
(一)利用爆炸等破坏性手段,袭击电力、修建、门路等设施的恐怖袭击事件;
(二)在供水水源、供水设施中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致病致命微生物或其他蓄意污染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
(三)恶意攻击学校重要指挥系统、信息主干网络或数据中心并造成严重结果的恐怖袭击事件;
(四)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食堂、宿舍楼等重要部位遭受爆炸、纵火、投毒、武力挟持等恐怖袭击事件。
第二章 反恐怖领导责任制度
第三条 学校党委对学校反恐怖事情负全面领导责任,建设反恐怖事情领导小组,并凭据学校实际情况实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守卫事情部,卖力全校的反恐怖日常治理事情。
第四条 学校反恐怖事情领导小组卖力组织、指挥、协调、监视全校反恐怖事情,拟定反恐怖的措施与对策,实时掌握反恐怖动态信息,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与学校有关的反恐怖事情。
第三章 反恐怖事情原则
第五条 学校反恐怖事情立足于防,做勤学校内重要恐怖袭击目标的日常宁静防范和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事情。
第六条 学校各学院、部门要在学校反恐怖事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事情。
第七条 凭据分级治理卖力的原则,各学院、部门卖力辖区内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须要的先期处置事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处置事情,实时上报反恐怖事情领导小组。
第八条 学校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保障师生生命宁静为首要目标,全力制止特大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地淘汰人员伤亡。
第四章 恐怖袭击预防机制
第九条 学校恐怖袭击防范机构应做好内部反恐怖信息收集事情,并建设和上级反恐怖事情领导机构的信息相同渠道。
第十条 学校恐怖袭击防范事情领导小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研究、判别,并实时陈诉上级反恐怖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建设健全宁静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紧密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和内部守卫力量,增强日常宁静守卫事情。
第十二条 对重要防恐怖袭击目标和人员密集的场所,增强日常宁静守卫事情,重大运动或重大节沐日要增强值班制度,严密防守,须要时实行关闭或半关闭式治理。
第十三条 切实做好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危险品的运输、贮存和保管事情,一旦发现被盗、被抢、丢失,应立即陈诉守卫事情部,守卫事情部应立即做出应急反映并实时陈诉反恐怖事情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增强学校内部的宁静治理和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宁静治理制度,严防内部人员发生问题。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疑似恐怖袭击事件后,立即做出如下反映:
(一)各学院、部门在第一时间陈诉反恐怖事情指挥部和公安部门,为实时处置恐怖暴力事件赢得时间。
(二)立即建设反恐怖事情指挥部,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如正、副组长都不在则由其他的值班校领导担任。
(三)为便于掌握情况、方便联系,指挥部设在学校校园宁静指挥中心。
(四)反恐怖事情指挥部全面卖力指挥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事情。
第十六条 信息报送必须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困难以掌握准确的信息,应先实时陈诉事件概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十七条 上级反恐怖事情协调机构宣布恐怖袭击事件信息时,若有涉及学校的内容,学校反恐怖事情领导小组应立即调考核实,并接纳须要措施。
第十八条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学院、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反恐怖事情指挥部陈诉所发生的具体情况,并提出处置意见或建议。
第十九条 事发地各学院、部门立即调集资源和力量,监视、追踪事态的生长,在确保宁静的前提下,做好人员救援、转移和疏散事情,尽力控制事态的生长。
第二十条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学校反恐怖事情领导小组要实时制定处置惩罚方案,有效控制事态生长。
第二十一条 学校反恐怖事情领导机构卖力人立即到位,凭据学校的特点,分析事态生长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置建议供上级部门、政府反恐怖事情协调机构决策,并组织完成其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反恐怖事情领导机构凭据反恐怖事情的实际需要,整合资源,建设须要的应急力量。
第二十三条 应急抢险队伍由党政办公室、守卫事情部、后勤基建处等部门联合组成,卖力学校抢险、现场救治、维护现场秩序等事情。
第七章 善后事情
第二十四条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反恐怖事情领导机构应在上级反恐怖事情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有效地开展善后事情。
第二十五条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结束后,凭据学校实际情况与需要,继续保持或接纳措施牢固应急处置事情的结果,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十六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事情,增强治理和指导,迅速恢复教学、生活秩序。
第二十七条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事情结束后,学校反恐怖领导机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恐怖袭击的视察、检测、损失评估等事情,总结反恐怖的经验教训。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措施由守卫事情部卖力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措施自宣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