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廉政意识,明确事情人员的廉政责任,保证学校招生和就业推荐事情按法式正常进行,本着对社会、家长及考生、招生和就业推荐事情人员卖力的原则,现就招生和就业推荐事情中应严格遵守的纪律要求见告如下:
1、增强学习,熟知招生和就业推荐事情中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及划定;
2、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用度;
3、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划定,录取不切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4、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滋扰招生和就业推荐事情正常秩序;
5、严禁加入社会中介机构或小我私家非法招生运动;
6、禁绝以虚假宣传招揽考生;
7、禁绝接受家长、考生的礼金、礼品及应由小我私家支付的票据;
8、禁绝加入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运动;
9、严格执行“六果真”原则;
10、重大事项须经校招生和就业领导小组团体讨论决定。
凡招生和就业推荐事情中涉及到的单元及其事情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见告书中各项要求和相关划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宽大群众的监视,维护廉洁清正的事情气氛。
有违反上述划定和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