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治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能、体、美等诸方面的体现所进行的量化评定的一种要领。综合测评结果是权衡学生全面生长水平的参数,可以准确、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体现。
第二条 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是增强与改善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治理的重要途径。它对于调动学生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促进学生在德、智、能、体、美等各个方面康健生长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 综合测评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果真、民主、公正的原则,真正做到测评人员果真、测评细则果真、测评结果果真。
第四条 加入综合测评的学生必须是经过注册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 学生综合测评与以下事情直接挂钩:
(一) 国家奖学金评定,“三勤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结业生”、“优秀团员、团干”等评选。
(二) 种种资助金的评定。
(三) 学生干部的选拨。
(四) 其他方面与学生平时体现有关的评比事情。
第六条 测评内容包罗:德育、智育、体、卫能力及附加。
(一)测评总结果包罗:德育测评结果、智育测评结果、体、卫能力及附加结果三方面结果;
(二)综合测评三项记分均接纳百分制;
(三)折算比例是:
智育结果=专业课平均结果×70%+公共课平均结果×30%
综合测评结果=德育结果×20%+智育结果×50%+体、卫、能力及附加结果×30%
注:公共课含网课,网课结果凭据培养方案中所划定科目的最高分盘算,小我私家多修网课不计入综测评定;作弊科目凭据0分计入。
第七条 学生综合测评事情每学期进行一次,非结业生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二周进行,结业生在结业前进行。
第二章 德育测评结果
第八条 德育测评的内容包罗政治体现、品德修养、团体看法、纲纪看法、学习态度、劳动体现、民族团结看法、公共道德看法、老实守信看法、军体训练等几个方面。
第九条 德育测评结果好的学生要做到:
(一)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学业有成。
(三)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网络宁静划定。
(四)老实守信,严于律己,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五)强健体魄,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康健;积极加入军事训练、科技文化、社会实践以及种种角逐等有益运动。
第十条 学院凭据学生的具体体现情况评出优、良、一般、差后酌情给分。
1、因违反有关划定,受到有关部门(包罗本学院)通报批评者扣3分。通报内容包罗但不限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宿舍饮酒、宿舍卫生不及格、使用违规电器、考试作弊、打扰教学秩序、夜不归宿等。
2、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扣5分。
3、受到警告处分者扣10分。
4、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5分。
5、受到记过处分者扣20分。
6、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扣25分。
凡在一学期内累计通报5次以上者,该学生的德育结果为零。
第三章 智育测评结果
第十一条 智育测评结果是指学生在本学期各科结果的平均结果。
第十二条 学生每学期学习结果分专业课平均结果和公共课(含网课)平均结果,其中专业课平均结果和公共课平均结果占差异分值。
第十三条 智育测评结果中,专业课(校考)结果占70%,公共课(系考、网课)结果占30%。
第十四条 有实习、实训的学期,实习或实训的结果按专业课记入智育测评结果。
第十五条 专业课、公共课结果均以百分制盘算。
第四章 体、卫能力及附加结果
第十七条 第三项结果包罗:体育测评、卫生测评、能力测评及附加分,其中体育测评是指学生在本学期内的早操、早锻炼、课间锻炼以及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各项体育运动情况的测评;卫生测评是指学生宿舍卫生、所在班级卫生、小我私家卫生等的测评;能力测评是指学生出勤、赏罚、干部能力、科技、论文、文体结果等测评。
第十八条 体、卫满分70分,凡泛起以下情况者酌情扣分。
请 假 |
旷 |
病 假 |
0.5分/节 |
旷课(团日运动、主题班会) |
3分/节 |
事 假 |
0.5分/节 |
旷 操 |
2分/节 |
公 假 |
不扣分 |
旷 晚 自 习 |
2分/节 |
早 操 |
0.5分/次 |
其他运动未出勤 |
2分/次 |
晚 自 习 |
0.5分/节 |
|
|
注:请假次数3次以内不扣分,3次以外扣分。
第十九条 能力测评满分20分,凭据以下情况相应加分:
1、盘算机品级考试、英语品级考试、以及本专业资格考试,凡通过考试者加3分(仅一次)。
2、若加入本学院运动但未获奖者加1分,获奖者加2分;加入校级运动未获奖者加1分,获奖者加3分;加入市区级运动获奖者加5分;加入国家级运动获奖者加6分,如有多次运动及获奖,则按最高分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3、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勤学生”、“优秀志愿者”、“优秀学生事情者”等,院级荣誉加3分、校级加4分、区级加5分、国家级(包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加6分,不得累计加分。
4、学生干部加分:
(1)学生干部(包罗:院学生会、学联、青协、学生自律委员会、公寓自治委员会成员),团总支副书记加10分、主席加10分、副主席加8分、部长加7分、副部长加6分、部员加5分。
(2)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加10分,学生党支部部长加7分,成员加5分。
(3)班长、学委、团支书加6分,副班长加5分,其他班干部加4分。
(4)被评为校级“优秀宿舍”的所有成员加3分;学院内“优秀宿舍”的所有成员加1分。
(5)社团成员加1分,社团主要卖力人加2分(书法兴趣班成员仅卖力人加分),不得累计加分;加入迎新晚会及结业生晚会加2分,同次运动不得累计加分;运动中演出者加1分,不得累计加分。
(6)新生副班主任加5分(仅一次),可与学生干部加分累计盘算。
5、发表文学作品、研究论文、缔造发现、发现等,有著作、译注文学作品等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刊登或获奖占5分。文学作品每篇校级、地域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5分;研究论文每篇校级、地域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5分,合计最高5分。
6、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大学生体育节系列赛事(田径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羽毛球赛、健美操赛、兵乓球赛等)加入者加2分,可与其他加分累计;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创新创业系列赛事校级角逐加入者加2分,可与其他加分累计。
7、其他可加分项目,经由学工办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计入。
注:1、上述(1)(2)(3)项中的学生干部只按最高加分项统计,不得累计加分。
2、社团加分与上述(1)(2)(3)项中的加分项不得累计。
3、能力分满分为20分,凡凌驾20分的都按20分计。
第五章 综合能力测评结果附加分
第二十条 本章所指的综合能力附加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在遇到重大事件、自然灾害、见义勇为等情况下体现突出的学生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奖励的学生。国家奖、助学金不在此项目中。
第二十一条 综合能力测评附加结果是凭据学生在第二十条中所指的各个方面的体现而酌情给予的分数,最高为10分。
注:附加分须经由学工办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加分。
第六章 综合测评的要求、原则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庞大、细致的事情,需要许多的第一手质料,而且需要进行大量的统计事情,因此各班都要做好宣传教育事情,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方案,让学生都能了解综合测评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三条 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元、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有关班、团学生干部学习落实,做勤学生平时体现情况的纪录和汇总事情。
第二十四条 综合测评的具体要领如下:
(一)各班要严格组织测评小组,并将各测评小组人员名单报学院;
(二)由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内其他学生干部共4人和普通学生代表3至5人组成学生测评小组,该小组对全班学生的德育、智育、体、卫能力及附加等各项情况进行测评;
(三)学生测评小组在评分之前都要凭据本方案的有关条款及学生的具体体现情况打分,防止因小我私家主观臆断造成的评定禁绝确。
(四)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和班主任组成学生综合测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德育、智育、体、卫能力及附加等各项测评进行审核;
(五) 如果测评结果的区分水平很差或存在其他问题,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审核小组有权否认评定结果,并要求重新测评;
(六) 测评小组的原始测评数据及测评结果要由各班上交学工办妥善生存,以备查阅。
(七) 综合测评结果汇总以后,其结果要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确定。
第二十五条 班主任事情直接影响综合测评的效果,因此班主任要经常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了解情况,掌握和积累第一手资料,以增强德育、智育、体、卫能力及附加分测评事情的科学性、民主性、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 对不重视综合测评,不严格执行本条例,测评结果在师生中反映较大的班级,学院经过视察了解后有权否认其测评结果,发现违规问题除重评之外,本学期取消该班级的各项评优资格。
第二十七条 凭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划定,学生的综合测评结果表及其评语都要装入学生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奖学金”、“三勤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结业生”和用人单元择优录用结业生的重要依据。
经济与治理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