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工具
在校生在校期间变换学籍信息
二、受理时间
学校正常事情日
三、事情流程
(一)提交质料:申请人需凭据划定,准备好相关证明质料,并递交到教务处学籍科。
(二)开端审核:教务处学籍科对质料进行开端审核,切合要求或存在可以就地更正错误的,应就地更正并予受理;质料不齐全或者不切合划定要求的,见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议:对予以受理的申请,汇总质料后,需提交校长办公聚会会议进行审议,凭据聚会会议讨论结果进行处置惩罚。
(四)结果见告:处置惩罚结束后,由教务处学籍科将处置惩罚结果见告申请人。
四、在校生申请变换或修改学籍信息时应出具的质料
(一)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在校生信息更改申请表》;
(二)相关质料
1.申请修改或变换姓名
在校生姓名发生变换后,提交新旧身份证、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修改或变换证明(内含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和明确修改或变换时间等)。
2.申请变换民族
在校期间民族变换后,提交新旧身份证、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修改或变换证明,同时需省辖市以上民族宗教部门出具的民族变换证明。
五、咨询电话及地址
1.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474-8989012
教务处学籍科地址: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泉山校区行政楼212
在校生信息更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