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厅函〔20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元)教育司(局),下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事情部署,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生长,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刻回覆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生长、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指明了前进偏向、提供了基础遵循。
高等学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的重要力量。各地各高校要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全笼罩学习、开展原创性研究、抓好融入式教学、增强针对性服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焦点要义和事情要求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历程和各方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及法学学科革新创新,形成越发完善的法学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切实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串法学类专业课程
各高校要充实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将其焦点要义、精神实质、富厚内涵、实践要求贯串于法学类各专业各课程,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经验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更新教学内容、完善知识体系、革新教学要领、提高教学水平,资助学生学深悟透做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门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
新修订的《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尺度(2021年版)》(见附件),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职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焦点必修课。各高校应参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尺度(2021年版)》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勉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相关必修、选修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各高校要强化思想引领、提升学术内涵、完善课程设计、创新要领手段、增强师资培训,推动形成完善的课程体系,确保课程的育人效果。
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勉励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学生喜闻乐见、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资源,不停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流传力、引导力、影响力。
五、增强组织实施和宣传推广
各地各高校要结合资源优势和学科特色,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这一焦点任务,细化事情方案,明确具体举措。要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事情的宣传和推广,实时总结报送当地或本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附件:
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尺度(2021年版).docx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