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情办公室在院学生处和系领导班子的双重领导下开展事情,其事情职责如下:
一、卖力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包罗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团体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宁静康健等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系列素质教育运动。
二、卖力对学生日常治理事情,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事情计划。
三、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视察、处置惩罚,其他意外事故的善后事情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惩罚事情。
四、组织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先奖优事情,组织进行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的评定及发放事情。
五、卖力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事情,配合公寓部署和调整学生住宿。
六、配合武装部做勤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事情。
七、指导班主任和学生干部,搞勤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
八、视察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做勤学生思想事情。
九、接待和处置惩罚学生及家长来访事情。
十、部署好就业指导课的讲座,做好结业生就业指导、离校相关事情。
十一、协助学院做勤学生干部的培训,抓勤学生事情队伍建设。
十二、协助党组织做勤学生党务事情,做勤学生党员培养生长事情。
十三、在接待师生时,热情周到,考究方式要领。
十四、做好平时的考勤纪录事情。
团总支职责
1、凭据院团委事情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的实际,制定团的事情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聚会会议,转达上级指示,部署、讨论和检查事情,实时向团委汇报事情,反映情况。
2、视察和了解学生思想倾向的问题,配合院团委和系党总支增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事情,组织开展对本系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民主评议运动,指导下层团支部开展政治学习运动,开展生动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运动。做好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入党的事情。
3、卖力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手续,卖力做好新团员的生长事情和团员的考核事情;做好违纪团员的批评、教育等事情;组织开展创优争先运动。卖力本系团员团费的收缴事情,并向团委上缴团费。
4、增强团总支、团支部的自身建设、治理。抓好团总支、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团干部,对团支部事情予以指导和资助,健全团的考核评比制度,宣传先进事例。
5、引导团员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协助系做好宁静稳定事情,提倡良好的校风、学风,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激励学生刻苦学习,高昂向上。
6、指导系学生会、社团搞好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协助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康健有益的课外文化、科技、体育、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运动,活跃青年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青年学生康健生长。
7、体贴青年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经常了解和反映青年团员的意见、建议、要求。
8、健全团的内务治理制度,保管好有关文件、质料等文书档案。
9、完成团委和系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事情任务。
学生党支部事情职责
1、认真宣传党的路线、目标、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宽大同学,保证各项事情顺利开展,发挥战斗碉堡作用。
2、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生长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凭据学院党委和系党总支的要求,定期分析支部党建事情情况,制订学年度学生组织生长计划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3、凭据党章划定做勤学生党员生长事情。
(1)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生长党员计划,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资助。
(2)坚持定期考察,填写考察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做到成熟一个生长一个,确保党员的质量。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事情。
4、增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治理和监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视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2)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事情,激励先进,对后进党员制定出资助措施。
(3)按划定收缴党费;
(4)实时做好新生党员和结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事情。
5、卖力对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经常主动的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事情。对于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实时向系党组织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凭据系党总支的部署,制定并实施本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教育计划。
(2)实时分析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并做好事情,实时的表彰和宣传先进,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教育和斗争。
6、协助学院党校和系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事情。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凭据党员尺度有计划地做好生长学生党员的事情。
7、教育学生党员和学生树立优良校风学风,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民风,同种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