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生发[2014]2号
为了进一步增强生物系学生的纪律治理,建设优良系风、学风,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本措施。
一、课堂考勤治理
1、课堂考勤以班为单元,在任课教师、班长的协助下,学习委员卖力如实纪录。
2、每周末学习委员将本周请假、旷课学生情况上报学工办,学工办卖力纪录并监视。
3、上课铃响或教师开始授课后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记。迟到凌驾十五分钟按旷课一节记。
二、聚会会议、运动考勤治理
班会、团日运动、团体运动无故缺勤一次以旷课两课时记。
三、早操考勤治理
1、早操考勤以班级为单元、由体育委员与学生会查操人员配合完成,学生会人员每天查完早操后由班级卖力人在查操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体育委员做好班级的纪录。
2、每周末学生会人员将本周请假、旷操学生情况上报学工办,学工办卖力纪录并监视。
3、上操时间为冬季7:00、夏季6:30,在查操人员点名后到达者按旷操记,旷操三次相当于旷课一节。
4、因特殊情况不能加入早操者,须有班主任假条。
四、实习、实训考勤治理
实习实训考勤治理实行指导教师卖力制。实习考勤由指导教师卖力纪录。具体执行参照课堂考勤治理措施,实训课考勤完全凭据课堂考勤治理措施执行。
以上划定将与学生的各项评优、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推优入党等事情挂钩,任何学生只要旷课三节(含三节)以上或有其他不良纪录者,取消加入以上评选的资格。
各班、学生会卖力检查和监视的学生干部应如实纪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建议各班和学生会撤换。
本划定由生物系党政联席聚会会议讨论通过,解释权归生物系党政联席聚会会议。
生物系
2014年1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