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学生处、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卖力组织、指导、协和谐处置惩罚学院涉及学生事情方面的治理、教育、服务事情。
2、卖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治理事情。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国防教育、宁静教育、心理康健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
3、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事情,指导开展校园文化运动。
4、学生的综合测评及评优事情。
5、组织、协调勤工助学、贫困补助事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事情,做好助学金、特困补助的治理事情。
6、学生的心理康健教育,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整与分析事情。
7、卖力学生的休、退学治理和违纪学生的视察处置惩罚事情,卖力有关学生问题的信访接待事情。
8、配合就业小组做好结业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和结业生离校事情。
9、协助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10、卖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勤学生宿舍治理事情。
11、卖力指导学业导师、兼职班主任的事情。
12、做好新生接待、入学教育与军训事情。
13、做勤学工办日常治理事情和文档治理事情。
14、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它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