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师学院考试制度实施细则
考试是教学历程的主要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考试行为,健全考试事情制度,增强学风建设,保障考试的公正有序,维护加入考试学生的正当权益,凭据《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教学治理划定》,幼师学院特制定期末考试实施细则。
一、 考试事情的组织与领导
1、建设幼师学院考务领导小组,由院长全面卖力,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考试、考务事情,教务科统一组织。教学科依据《PA视讯·(中国)官方网站 | 官方认证的真人视讯与百家乐平台教学治理划定》和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校统一部署,体例幼师学院考试日程,组织考试。
2、学院建设考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学院的考试事情;
(2)贯彻、落实学校考试事情的有关规章;
(3)召开学院考试事情聚会会议,全面部署考试事情;
(4)凭据学生的查卷请求,组织对有异议的考卷评分进行复核,并将处置惩罚结果报送教务处存案。
(5)处置惩罚考试历程中泛起的重大问题。
(6)系主考、副主考和系教学科长每次考试应提前30分钟加入。
(7)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卖力处置惩罚考务、考纪、考试宁静与保障与督查等事情。
3、考试事情实行主考卖力制,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主考、副主考认真履行《主考、副主考职责》。
二、试卷的命制与治理
1、考试命题事情在教学科统一部署下,由各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试命题以课程教学纲要和学生实际为依据,试题内容涵盖教学的全部内容,重点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术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试题中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内容不低于20%。
3、不得以任何方式体现考试(查)重点、划定考试(查)规模,更不得透露考题。
4、考试需同时出难度、内容及题量相当的A、B、C三套试题,由教研室主任卖力审查签字。在考试时间前报送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试题,由教学科卖力送交印刷;印刷完毕,由教研室组织,按教学科提供的种种教务系统数据填好、粘贴试题袋上所有各项内容,并由教学科按考试日期、科目分类生存在试卷室备考。
5、由多名教师任课的同门课程,要由所有任课教师配合协商,统一命题,指定主考教师。
6、三套试题试题的尺度答案由教师自己保留。考过的一套试题的尺度答案在考试结束后封装在在试卷袋中;另一套试题的尺度答案仍由教师保留等补考或缓考时用。
7、补考时,由教学科仍按正常考试的法式操作。
8、教学科与各考场于开考前15分钟给监考教师分发试卷,并要求领卷监考教师在试卷交接纪录表上签字及写明领卷时间。
9、考试结束后由主考在指定所在收卷,并要求交卷监考教师在试卷交接纪录表上签字及写明交卷时间,并将考场签名放入试卷袋,将考场纪录单交回系考务组。
10、教研室主任到系考务组处领取交回的试卷,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流水评阅试题。
11、教学科增强试卷(题)库建设事情,学院建设试卷库,试卷(题)库的试题重复率不得高于20%。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印制历程中任何老师不得改动;如确需变换,应当经教学分管主任和教务处分管处长批准。
12、在试卷命题、印制、保管等历程中,教学科及教研室应当始终增强试卷(题)宁静保密事情,防止试卷(题)泄密或丢失;应当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潮,确保试卷(题)宁静。各教学部门应当增强对备用卷的治理,启用备用卷应当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三、考试事情人员
1、学院建设一支与考试事情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事情人员队伍。
2、考试事情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目标、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规则,守旧秘密,熟悉业务,事情认真,身体康健。
3、肩负考试事情是学院每一个教研室和教职工的责任。
四、监考员职责
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员,考场外设备用监考员。每位监考员一定要严格履行教务处制定的《监考员守则》。
1、加入考试监考的教师,在考前15——45分钟到教务科领取试卷,并到指定考场监考。考试结束清点试卷并填写好试卷袋上相关内容后,立即将试卷送交主考教师所在学院考务办验收,若有特殊情况将《考场特殊情况挂号表》、试卷和相关凭证送学校考务办公室。
2、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对考场进行清场,并在黑板上写勤学生学号;提前10分钟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考试开始后,核对学生证或身份证,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清点学生人数。如证件丢失,以带有本人照片的二级学院证明为准。未带证件者,不得加入考试。学生迟到20分钟,禁绝进入考场,并作旷考处置惩罚。因特殊原因迟到20分钟以内的学生,应向监考教师申述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加入考试,考试时间不延长;开考后不满30分钟和考试结束前5分钟以内一律禁绝离开考场。考场前后门必须同时打开,两位监考人员必须分工明确,一前一后、一左一右严密监视考场消息。监考教师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禁绝吸烟,不能看书刊、报纸或聊天,禁绝批阅试卷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学生作弊行为不行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不行徇私袒护,不认真履行监考指责,影响考试,造成结果的作应教学违纪或事故论处。
3、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一定要实时收缴禁用物品、作弊工具、作弊质料,并就地没收试卷,停止考试(考试时间已满30分钟令其离开考场);二要实时通知巡考领导到现场协助认定违纪行为;三要在《考场特殊情况挂号表》上详细纪录违纪事实、经过和结论(作弊或考试违纪),如手机作弊要纪录接受信息时间、发送信息号码、信息内容。四是要求学生在考场特殊情况挂号表上对违纪事实签名确认,两名监考教师均应在考场特殊情况挂号表、违纪质料、试卷等送教务科,经教务科长、分院领导处置惩罚后送交学生科、教务处。
五、考生的权利和义务
1、教学科在考试前15日审核在籍在校学生的考试资格,经教学科批准后,对不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予以宣布。
2、考生享有下列权利:
(1)凭据学校划定加入考试,不受任何部门和小我私家的干预;
(2)知悉考试科目、时间、所在等信息;
(3)获得考试结果通知,申请结果复核并知晓结果;
(4)揭发、检举、控告考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对学院考试机构作出的处置惩罚决定不平可提出申诉或复核申请;
3、考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考试行为规范、考试纪律和考试保密划定;
(2)听从考场事情人员的指令;
(3)配合有关部门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视察;
(4)执法、规则及学校划定的其他义务。
六、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惩罚措施
(一)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
1、违纪行为:
(1)考试前提前占座,不平从主、监考教师调动;
(2)不带考试证件,且无院(系)证明及身份证;
(3)开考后仍将考试必备用品以外的物品,如书包、手机、BP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照相机等留在座位旁或桌内;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自带答题或草稿纸张;
(6)未经同意互借文具和盘算器;
(7)在考试历程中旁窥、窃窃私议、说话、互打灯号或手势;
(8)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书籍、条记、资料等物品;
(9)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喧哗,滋扰监考教师事情;
(10)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历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11)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组成作弊的行为。
2、作弊行为:
(1)找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
(2)不平从主监考教师劝阻,接听或使用手机、BP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检察信息,或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效的盘算器;
(3)在桌面上书写有与本课程内容有关的字迹;
(4)座位旁、桌上(内)或答卷下有与本课程内容有关的书、条记、课本、温习资料等物品;
(5)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纸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7)考试中,或交卷、收卷历程中与他人说话;
(8)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条记、温习资料、纸条;
(9)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质料;
(10)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等信息;
(11)传、接物品或者交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
(12)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13)其他与考试答题有关的严重违纪行为。
(二)对学生考核违纪作弊的处置惩罚
对课程考核历程中学生违纪作弊的处置惩罚划定如下:
考试违纪、作弊者,视情节和学生小我私家态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留校察看一年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考场准备
学工办于考试前一天下午4:30前组织班主任、学生部署好考场,清除考场所有书籍、资料,并做好考场卫生事情考场应尽可能设在尺度化考场。教学科组织学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允许书》。
考场应当宁静、平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每个尺度考场考生数一般为30人;考生座位应当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
八、考试实施
1、考试的科目和时间,由教务科凭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校历宣布。专业课考试按教务处划定日期、时间,特殊课程如琴法、舞蹈、声乐、美术等的考核,由教学科制订具体考核措施,报教务处存案后组织实施。考查课理论考核由教学科统一部署。
2、教学科凭据学校的有关划定,体例学院考试日程,并组织实施。(见考试日程附表)
3、教务科严格凭据学校教务处制定的《考试实施法式》实施考试。
九、评阅与结果评定
1、任何考试课原则上应进行团体评卷,教考疏散课划定由各系组织进行团体评卷。
2、必须用红水笔判卷。大题中的各道小题用正分体现得分,每道大题必须用正分体现其各个小题的总得分。大题中各环节分数不凌驾5分。在试卷首页的计分栏中须填入各大题得分及试卷总分。有附加分的应有平时分数纪录或说明。评阅和分数更改处评卷教师必须盖修改章、签名。必须坚持公正、公正的原则,杜绝人情分和错判、漏判。
3、系考课的阅卷评分同样要严格执行评分尺度,阅卷要求和考试课相同
4、校考、系考课程的结果均按百分制评分和纪录。结业设计(论文)、结业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结果可接纳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也可接纳百分制,但最后记入结业结果单时要按尺度换算成百分制纪录。
5、对试卷进行综合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每门课程的结果漫衍应为正态漫衍。学生考试结果泛起过高或过低情况时,教师应分析原因,提出调低或调高学生结果的方案,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对结果单进行调整。调高结果时,最高不凌驾100分。学生试卷不再进行修改,但要将考试分析及结果调整说明与试卷一起封装。
6、登陆教务处结果治理系统提交结果,同时打印出两份结果单,一份交给教学科,一份封装在试题袋中。
7、提交的打印结果单不得涂改。如发现有误,必须填写结果修改申请单,经院(系)审批后,到教务处治理修改结果手续。手续办妥后,网上结果单和打印结果单同时修改,结果修改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教务处,一份交系教学科。
8、各课程要按教务处要求在划定时间内提交结果。
9、补考试卷的分装按实际情况由教学科具体部署。
十、结果录入与报送
1、考查、考试结果必须于没门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内,由任课教师上网录入结果(缓考、旷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等必须填入备注栏),教师录入结果一定要认真仔细、制止差错,若有差错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多级审批方能更改,并将追究差错责任。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在划定时间完成结果录入事情。
2、各任课教师将考核结果记分册、学生考后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试卷质量分析表、考试结果分析表、试卷送印审批单、A、B卷答案及评分尺度送交学生所在教务科,用试卷库考试的无需再送试卷质量分析表、答案及评分尺度。(特殊:公共课和学校教考疏散课试卷、试卷质量分析表、考试结果分析表送教务处,而考核结果记分册,A、B卷答案及评分尺度送学生所在教务科)
3、天职院公共课不及格学生名单挂号表由教务科送教务处,通常不及格课程由教务科通知到各班班主任,再由班主任于近日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也可以通过教务治理系统查询本人结果。
4、凭据学生学籍治理划定,学生作业缺交凌驾1/3,缺课凌驾1/3的不得加入考试,任课老师于考试前2天向院办提出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申请。
5、全校公共选修课考试于第17周内完成,考试形式由各任课教师凭据任课教师凭据课程性质确定(所需监考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署)。结果、考试试卷或相关考试质料和《点名记分册》统一交教务处存档被查。
十一、试卷收集与保管
天职院学生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查课样卷(含A、B卷)由文印中心卖力收集,教务科卖力生存;A、B卷答案及评分尺度由教务科从试卷袋中抽取后与样卷一同建档生存。学生试卷、点名记分册等由院办生存直到学生结业三年之后。每场考试结束后,教学科按要求立即将考试情况书面简要陈诉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