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PA视讯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关于革新事情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PA视讯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3年2月4日
关于革新事情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凭据《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革新事情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划定>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革新事情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划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革新事情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划定>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革新视察研究
每年年初,由政策规则处卖力,凭据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年度事情要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征求厅(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调研计划开端意见(包罗调研课题和时间部署等),经厅党组聚会会议研究后确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下层调研一般不少于45天。
厅(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视察研究时要深入下层,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听真话,察实情,解剖典型,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进事情,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除厅(委)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同志在调研时可结合分管事情听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的事情汇报,一般不部署全面事情汇报会。调研结束后,重要问题和重要事情要向厅党组写出书面陈诉。
开展视察研究要轻车简从,淘汰陪同,减化接待。不搞界限迎送,不组织师生迎送,不张贴悬挂接待标语横幅,不打电子显示屏,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卉,不部署宴请、题字题词和接见合影,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赠送种种纪念品和土特产,不滋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事情秩序。
二、精简聚会会议运动
实行聚会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年初,厅机关各处室要向办公室报送全年种种聚会会议计划,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除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部和厅党组决定外,不在聚会会议计划之外临时动议召开其他聚会会议。除年度教育事情聚会会议、年度高校党建事情聚会会议,年度招生考试事情聚会会议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事情聚会会议外,原则上不以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名义召开全区性事情聚会会议。从严控制以处室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事情聚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凌驾1次。
切实转变会风,坚持开短会、小会,讲短话、实话。革新聚会会议方式,除须要的观场会外,其他聚会会议尽量接纳电视电话聚会会议形式。严格控制聚会会议规格,除厅党组批准外,不得要求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主要卖力同志出席聚会会议,不得要求高校党政一把手同时出席聚会会议;以处室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事情聚会会议,不请厅(委)主要领导出席;以处室名义召开的座谈会、研讨会、培训会等,不请厅领导出席。从严控制聚会会议经费,严禁提高聚会会议食宿尺度,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组织娱乐运动。聚会会议运动现场部署要简朴,事情聚会会议一律不摆放花卉,不制作配景板,座谈会不摆放瓜果,文件袋以纸质或自备为主。
严格控制礼仪性运动。未经厅党组批准,各处室一律不得搞评比达标运动,不得举办或加入举办种种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等礼仪性运动。厅(委)领导和机关全体干部一律不出席地方和学校举办的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展览会、建设会及剪彩、奠基、挂牌等运动、不以小我私家名义题词或发贺信、贺电,原则上不出席校庆运动。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一般不为学校校庆发贺信。提倡学校校庆运动面向本校师生和校友,不邀清党政机关领导出席。
三、精简文件简报
切实淘汰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划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加速推进教育系统公牍传输信息化建设,尽快实观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治理,通常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牍,一律不再印发纸质公牍。
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提倡“短、实、新”文风,文件简报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文字精练,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厅(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公牍处置惩罚规范,自觉遵守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牍处置惩罚和精简文件的各项划定,从严审批和签发。办公室要凭据新的公牍处置惩罚要求,规范公牍运转法式,严格进行公牍初审,对不切合行文规则、花样不规范的文件,办公室可退还起草处室(单元)重新治理。
四、增强出访治理
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厅(委)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年出访考察次数不凌驾1次。严格凭据有关划定,控制出访团组天数和规模。严格凭据尺度部署食宿。严禁组织或加入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
五、厉行勤俭节约
从严控制公务开支,严格执行公车治理、公务接待有关制度。厅(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践行艰辛奋斗的作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划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划定。
六、增强督促检查
厅(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卖力同志要带头革新事情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划定》和《实施细则》、自治区《划定》及本实施意见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由监察室牵头,人事处、政策规则处、办公室加入,把监视执行本实施意见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事情来抓,每年年底前对厅机关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厅党组汇报后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并在一定规模内通报,对违反划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置惩罚。
本实施意见自宣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宣布的有关划定,凡与本实施意见纷歧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厅属各单元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