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师学院调停课治理划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治理事情,保证教学课程表的严肃性、保证课堂教学的有序进行,学院制定出台《幼师学院调停课治理划定》,经学院党政联席聚会会议讨论决定,每位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幼师学院调停课的审批法式及治理划定,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幼师学院调停课治理划定如下: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划定治理调课审批手续:
1、因课程内容、教室条件、教学情况和教师授课需求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授课时间、所在或教师者。
2、因教师身体状况不能上课或直系亲属发生突发事件者。
3、加入不得缺席的团体运动、重要聚会会议或学校部署的外出进修、调研、培训和学习者。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划定治理停课审批手续:
1、经批准调整后不再开始的课程。
2、学校部署有重大运动或事情。
三、治理法式
1、需要治理调停课的教师,需要第一时间填写《教学部署变换审批表》(一式两份),必须写清楚拟调停课时间、所在、原因,并与学生协调好补课的时间和所在。
2、经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院(系)部门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核签字,如审核通过报学校教务处科长、处长审核签字。
3、审批表一式两份划分交教务处和院(系)教学科保留存档,随后在学校教学系统中调整课程时间。
4、治理临时调停课手续,原则上应提前两个事情日由本人亲自治理。
5、经审批同意后,任课教师应当实时将调停课情况通知到相关学生。
6、当发生紧急情况确实来不及治理手续时,任课教师应实时见告所在教研室主任或卖力人,代庖调停课手续。
7、任课教师因事、病调课应先请假,请假申请中需说明对课程的影响情况,批假后再治理调停课手续。
8、任课教师因病调课,须附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
9、教学科要凭据调课后的时间、所在,实时进行检查,确保教师调课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幼师学院
2013年9月